晤談記錄是各類專業法規規定一定要做的事,但對助人工作者來說,寫不完的個案記錄一直是揮之不去的惡夢。
心理師法 第十五條
心理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個案當事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及地址。
二、執行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業務之情形及日期。
三、其他依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剛入行時我也經歷過這樣的痛苦,後來痛定思痛,決定不要再欠紀錄,所以從全職實習之初到現在工作一陣子我…
從 來 沒 欠 過 記 錄
跟你分享我是如何做到的。
為什麼寫不完?
還記得記錄寫不完的惡性循環是怎麼開始的嗎?
實習時,個案一個接一個,接完第二個案就忘記前一個的晤談內容─沒關係!我還有錄音,所以就暫時忘了這件事,之後再說吧…
等要寫紀錄的時候,再打開錄音檔,從頭開始「溫習」這段有點久之前的晤談…
因為這個模式,要寫完記錄必須在人生中經歷兩次這段晤談,也就是你花了兩倍時間才完成。
拖延通常是因為心理壓力,當我們因為某些因素無法準時完成紀錄,時間一長,不僅要與自己的記憶力奮鬥,也會增加寫紀錄所需消耗的時間、精力。
而當寫紀錄變成是一件有壓力的事,我們就更不願意寫,形成惡性循環。
那該怎麼辦?
根據上面的推論,接完案馬上寫似乎是個CP值最高的解決辦法。
可是礙於現實,很多時候無法立即做到這件事。但山不轉路轉,我們還是有成本小又不失專業的方法完成個案紀錄的:
一、快速記下重點摘要
想在短時間裡完成一篇完整的個案紀錄不容易,也會有更大的心理壓力。
但要是能在晤談間的五分鐘快速記下晤談大致的內容、停在哪、下次預計從什麼地方開始,待有空的時候再把細節補上,會相對容易許多。
小結:馬上寫!不要放過自己,來不及寫至少寫個標題。
二、 紀錄工具化
如果個案紀錄與你的專業工作間是沒關聯、脫節的,那寫紀錄就會變成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但當個案紀錄是你與案主工作的一部份,寫紀錄就會變得簡單許多。
你可能會覺得第一點裡說的,在五分鐘內快速記下重點摘要對你來說很困難,那可能代表剛剛的晤談你不知道自己在談什麼。
以我為例,在晤談中會試著追蹤晤談歷程的變化,案主為什麼會從A談到B,不一定要專注在細節,但一定要對脈絡敏感。
晤談的最後,我也會簡單與案主回顧我們今天談了什麼,有哪些重要的發現或轉折。這個在晤談最後的簡單回顧,就會成為我出諮商室寫摘要的素材。
(寫紀錄可是在晤談室裡就開始了呢 哼哼)
此外,如果有和案主約定好下次從哪邊開始談,我也會把它寫在記錄的最後。下次晤談前,只要簡單的翻一下紀錄,就可以快速與案主聚焦。
小結:把紀錄變成專業工作的工具,而非痛苦的行政工作。
三、 去蕪存菁
新手心理師通常紀錄會寫得非常詳細、非常長;隨著越資深,紀錄也會越來越短。
為什麼?
這也和上面提到的紀錄工具化有關。
對新手來說,由於沒有足夠的實務經驗,基於保險起見會傾向於把所有的東西都記下來。
當無法分辨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的時候,寫紀錄就會變成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更會擔心自己漏了什麼重要的訊息。
當你發現紀錄都寫很長、寫不完。試著去蕪存菁,學著辨認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不重要的。
如果是很細節、記憶性的背景資料,試著不要寫在紀錄裡,把它變成是只記單詞的小筆記 (eg:老么、研究所畢、爸媽離婚…)。
除了更能抓住晤談的重點外,也可以減輕寫紀錄帶給你的壓力。
小結:把紀錄去蕪存菁,會更有意願下筆。
欠了很多個案紀錄,怎麼辦?
三個字,斷捨離
那些過很久的紀錄,反正一定要聽錄音才能想起來,就先放一邊吧!
先用新的方法針對比較新的晤談開始嘗試寫紀錄,建立自信心,告訴自己再也不要欠新的紀錄。
至於舊的…就再挑個有閒的時段慢慢補上吧!
不「斷捨離」我們永遠都在寫比較花時間的「舊」紀錄,不可能自前面提到的惡性循環中脫身。
個案紀錄常讓人寫到懷疑人生。我也看過不少新手在工作初期因為紀錄寫不完而懷疑自己的專業能力與工作熱誠。
寫不完不僅是源自於拖延,除了毅力與對抗遺忘以外,還有不少需要時間培養的專業能力拖慢寫紀錄的速度。
讓個案紀錄變成專業工作流程中的副產物,而非刻意為之,才能減少這個例行公事帶給我們的壓力。
開始試著建立良好的寫紀錄習慣吧!正式工作後就沒有錄音可以聽了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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