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界線》
心理師要「燃燒自己」嗎?
人們對助人工作者有許多想像,其中一個就是助人工作者必須犧牲奉獻,必要時要「燃燒自己」幫助別人。
進入諮商領域前,我對助人者的理解也差不多如此,甚至擔心自己如果不是溫暖、奉獻的人格特質,是否能做好諮商工作。
但如果要選一個投入諮商工作後最大的想法轉變的話,大概就是關於「燃燒自己」這檔事吧。
燃燒自己有點難定義,但不外乎就是常見的包容、有愛心、多做一點…到了超越自己能負荷的程度。
助人工作者的人格特質多少會傾向「多幫一點」或一般人理解的「有愛心」。但不代表這樣的人格特質該被濫用,或把這樣的人格特質凌駕在專業之上。
這種有愛心,有時更像是沒有界線,也會對案主有害。
怎樣有害?
諮商要做的不是創造無限包容但事實上並不存在案主生活中的環境。如果建造了一個「烏托邦」,反而會讓案主難適應現實、失去應對困難的能力,或對現況更不滿。 (心理師都可以你們為何不…)
很多心理困擾都與人際界線有關,這種需要有人「犧牲」的時刻,都是某種程度對他人界線的跨越。類似的情境不僅會發生在諮商中,也會發生在案主的真實生活。
非晤談時段要求談話、借錢、遲到卻希望晤談延長、言語攻擊…
比起馬上伸出援手,心理師更該協助案主辨認這樣的時刻是怎麼發生、自己的人際意圖為何、希望從這樣的互動得到什麼…重點不是幫不幫這個忙,而是要檢視這樣的時刻為何一直重複出現在案主的生命中。
若立刻「多做一點」幫助案主,案主當下的困難瞬間消失,很多時候會像牙不痛了就不想看牙醫,不但不能協助案主辨認此刻發生的事,甚至會減少案主改變的動力。
下次在生活情境中發生類似狀況時,真實生活可不會有這樣的「好人」,問題仍會再次重演。
諮商更像是真實但安全、開誠布公的環境。心理師能承接案主說的話、情緒與真實但不一定被社會允許的樣貌。不否定、不批判,但案主的情緒、真實甚至是困難,都是可以被討論的。而最終還是要讓案主看見「發生什麼事」,甚至需要讓案主本人扛起責任。
真的有危機怎麼辦
辨認當下的風險程度是心理師的專業之一,同樣的一句「我好想死」在不同的案主、情境、因果關係中都有不同的意義。
判斷當前的狀況是案主反覆發生的人際模式,或真的是因為意外產生的偶發事件,是這樣的時刻最重要也最不簡單的事。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是「真的危機」,大部分也像《很多人想死,但諮商好貴》所說的,沒有非得誰來處理不可。
如果幫了可能會強化案主的模式或依賴,甚至形成所謂的「雙重關係」,比起心理師本人跳下去幫忙,適當的專業分工或提供資源,反而可以在維持諮商架構與界線的前提下提供案主實質的協助。
例:案主要心理師幫忙挽回女友不然就自殺
心理師該做的應該是表達關心,協助案主平復情緒,同時評估風險、聯絡案主附近的人避免案主自傷,而非照案主的期待滿足他的需求,強化這個表現模式。
後續晤談也可將這樣的情緒因應模式與案主討論,以及這樣的「情緒勒索」是否也出現在案主與女友之間…
職業不等於人
心理師說到底還是一份職業,但大家似乎會把助人工作者跟慈善家混淆,或把對職業的刻板印象和人本身混為一談。
你是護士一定很溫柔吧、你是老師一定很有耐心吧…
心理師是專家,專精的項目是協助案主處理情緒困擾。而包容、直接、有界線都是基於專業考量的取向及策略。
比起有沒有愛心,更多的是專業的判斷─有用的就多做一點,有害的就少做一點。但多做一點很多時候不是最好的治療處遇,踩好界線通常也比多做困難。
對心理師本人來說,職涯是一條很長的路,專業工作更像是馬拉松。社會、案主對心理師的錯誤期待,多多少少就像在職場上被凹。如果每次的「多做一點」是耗能、不甘願的,那專業工作的動力與熱情很快就會消磨殆盡。
相反的,如果身為專業工作者的你能踩好界線,對自己、對案主都是更健康、更有益處的。
就算不是助人工作者,當你委屈自己、燃燒自己幫助別人,除了狀態不好無法給出有效的幫忙外,累垮的你可能也會變成新的「問題」,甚至對對方的不諒解也會影響彼此的關係。
大部分的倫理難題都沒有想像中的容易,決策過程不會是簡單的做與不做二分法,但也不會是像我們想的「燃燒自己,做就對了」。
當然啦,這是我工作一陣子對於助人者專業位置的心得。
說不定再過十年,又會覺得燃燒自己是一種美德了呢(?)。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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